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03:04    次浏览
15年坚守,只为天平熠熠生辉——记平乐县法院执行局长黄少华□平安广西网记者卢林峰特约记者余作才通讯员韦婷华7月12日9时,平乐县二塘镇牛角村,随着一棵硕大的椿树轰然倒下,打破了山村清晨的宁静。由于自然生长原因,2014年开始,大椿树发生倾斜,且距离低压线路相当近,给一路之隔的林某一家和附近的村民进出造成障碍,也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。为此,林某将大椿树的主人黄某文告上法院。平乐县人民法院判决黄某文在5日内砍掉椿树。判决生效数月,黄某文未履行判决。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附近15户村民也联名上书,请法院尽快解决问题。平乐县法院执行局长黄少华先后4次到达现场勘查,与村干部一起找到黄某文及其家人进行思想疏导。在黄少华不厌其烦地劝解下,黄某文终于同意配合砍掉危树。又一次努力不让法律打白条,黄少华心里习惯性涌起一阵莫名的欣慰。他深深明白,自己的付出,又一次增强了百姓对司法的信任感和满意度。“铁面金刚”的执着“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。”在执行道路上,黄少华都力争以最快速度让群众合法利益得以实现,攻克艰难,破除障碍,从不妥协,因此被同事及当事人称为“铁面金刚”。3月24日和4月7日,平乐县法院分别立案执行以某乡政府为被执行人的涉党政机关案件。因财务制度规定,政府账户每月清零,法院无法在银行冻结该政府账户里的存款,执行陷入僵局。阅卷分析案情后,黄少华决定通过和解解决案件。他5次与申请人一同到某乡政府,与政府法定代表人商谈。而每一次,该乡乡长都大道苦衷,财政困难,无力履行。黄少华心有不甘,第6次找到该乡乡长,直言告知如乡政府在一周内拒不履行支付义务,法院会将政府加入“老赖”名单,在县中心操场大屏幕、电视台及报纸上与其他失信人一起公布于众。这一招,真灵!4月23日,双方坐下商谈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:申请人同意放弃利息,乡政府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43万元。该案和解结案,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称赞,申请人向执行局送来了印着“公正无私,为民司法”大字的锦旗。于公,黄少华是“大公无私”;于私,黄少华却是“不近人情”,甚至有点“冷血”。黄少华的堂妹及妹夫因为生意资金周转向陈某借款28万元,而后生意失败无力偿还,陈某将他们诉至法院。堂妹找到黄少华父母及家族宗老说情,希望黄少华看在兄妹情份上向主办法官说情,劝说陈某撤诉,欠款慢慢还清。“法令如山,我不能插手其他法官的案件,如果法官都徇私舞弊,法院还能相信吗?老百姓还会找法院解决矛盾纠纷吗?”黄少华一口回绝,并耐心向家人解释。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,案卷放在黄少华桌前,他心里翻江倒海,苦恼不已。一边是家庭亲情,堂妹夫已经外出下落不明,堂妹一个人带孩子过生活,债台高筑的她身心疲惫;一边是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和法官的职业责任感,两股力量在内心争斗角逐。信仰和理性战胜感情。黄少华直截了当地跟执行法官说:“去冻结存款,查封房产,该查就查,该拍卖就拍卖,依法办,尽快办。”“她没有钱我养,没有房子住来我家住,但是案件方面不会法外开恩。”黄少华给所有不解和埋怨的亲人答复。他相信,血浓于水,也相信日久见人心。在天平中间,黄少华站成精准的坐标,用理性的纯美铸就熠熠生辉的法魂。在是非之中,他心怀赤忱,用信仰坚守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地。“老赖”的终结者15年的执行工作,黄少华坚持学习与总结并行,写下7本工作笔记,近50万字的工作总结,字字珠玑,篇篇精辟。与“老赖”斗智斗勇15年,黄少华运用他的“秘籍”能够“稳、准、狠”地征服“老赖”,督促其执行。公司老板黄某拖欠农民工工资,法院判决生效后,公司方一直未履行,成了老案。2015年6月,申请人电话告知黄少华新的执行线索。然而,当黄少华带人第一时间赶到,对仓库查了个遍,却没有发现任何财产。处事严谨的黄少华并未轻易放弃,他走访旁边多个仓库,在离黄某仓库较远的地方,发现一个废弃但车轮印密集的仓库,从用报纸挡住的窗口望进去,竟看到里面堆满了木材。黄少华不动声色地派人在暗处蹲守。在经历了近50个小时的等候后,终于发现黄某开车到仓库准备运送木材到别处加工。当黄少华和执行法官出现在面前,黄某自知无法再躲避,只好乖乖派人将工人工资送到法院。黄少华接受过当事人的感激和锦旗,也遇到过当事人的拳头、菜刀;他曾因亲手交予农民工工资受到他们拍手叫好,也曾被几十个农民工拿着铁锹、木棍包围其中。然而,为了让那些申请执行人能及时拿到赔偿款或欠款,缓和民生矛盾,营造稳定环境,黄少华没有因危险而放弃。他每天奔波着、忙碌着,坚守岗位,日复一日,平凡而充实。在今年的执行清理月活动中,黄少华带领全局干警强化执行措施,多措并举,153.7%超额完成桂林市中院下发的结案任务数,圆满完成了清案任务。6月16日,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“集中清理月”先进表彰大会,平乐县法院执行局以及黄少华等4名干警获全区法院执行积案“集中清理月”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。此外,黄少华还作为全区法院唯一一位先进个人代表,在会上作了先进典型发言。“硬汉”的柔情在执行工作上,黄少华是一位“硬汉”。但是,在这位“硬汉”的身上,却又有着柔情的一面。交通事故、故意伤害、家庭赡养纠纷等执行案件,件件牵动黄少华的心。“一些案件,看在眼里,真的好揪心。”他说。想群众所想,急群众所急,黄少华不遗余力。对于因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的案件,黄少华四处奔走,寻求救助。2015年,黄少华经过努力向平乐县政法委、县政府申请到司法救助金35万元,给予10名申请人以司法救助,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。黄少华被同事们笑称为“三心二意”之人,即对申请人“爱心、真心、耐心”,他像是灭火器,对上门来要执行款的申请人能够耐心解释、真心安抚,消解他们的怒火,甚至与一些态度激烈强硬的申请人谈法说理一上午,中午与其一起在办公室吃盒饭……在黄少华任执行局局长的7年中,因执行工作突出,平乐县法院多次荣获自治区、桂林市“法院系统执行工作先进集体”。2014年,黄少华被评为全国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工作先进个人;同年,又获评广西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先进个人;2015年,黄少华又荣获桂林市中级法院个人三等功。